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哲浩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4MACXMNDH3P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南桥镇郯夏路八大洼大桥向西500米路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4202600179
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1月份“异常运营客车”清单核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反馈的信息,2026年2月28日,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邦承15120717077、黄友强15120717185对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车辆鲁Q591WG(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包车客运, 调取车辆2026年1月1日-2日车辆动态监控显示运营轨迹为郯城县-上海市,查询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当运次未办理客运包车牌 ,公司法人赵哲浩认可调查结果。经调查认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视频、其它材料。我局已于2026年03月2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600179,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6
2
苏交路执﹝2026﹞303号
2026年2月2日6时10分许,当事人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臧学宝驾驶鲁Q251MK(黄)大型普通客车从苏州市载约48名包车乘客出发,前往兰陵县,并在兰陵县结束当次行程。后于2026年2月2日7时50分许,该车在宁沪高速苏州新区出口上了4名非包车乘客,前往兰陵县。经查,当次从苏州市到兰陵县的包车运输运费是6000元,费用已结算;从宁沪高速苏州新区出口上车前往兰陵县的乘客运费是每人120元,费用已结算,归当事人所有。2026年2月2日7时50分许,当事人在宁沪高速苏州新区出口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3
371324202600022
2025年12月17日,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11月“异常运营客车”调查工作通知,通知内容:省交通运输厅联网联控信息显示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2025年11月份有2台客车高速通行动态监控不在线。根据通知要求,2026年1月8日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邦承15120717077、黄友强15120717185对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涉及车辆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公司所属2辆客车鲁Q607PP(黄)、鲁Q681MS(黄)在2025年11月份有通行高速数据信息,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信息显示动态监控不在线 。主要证据有:2025年11月“异常运营客车”清单、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信息、其他证明材料。2026年1月8日,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人赵哲浩前来处理,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经调查认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我局已于2026年01月0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600022,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证据有:2025年11月“异常运营客车”清单、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信息、其他证明材料、影像资料。
罚款捌佰元整
8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4
371324202600020
2025年11月20日,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核查10月份“异常运营客车”清单的通知,通知内容:省交通运输厅联网联控信息显示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2025年10月份有2台客车高速通行动态监控不在线。根据通知要求,2025年11月24日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邦承15120717077、黄友强15120717185对 公司涉及车辆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公司所属2辆客车鲁Q281JA(黄)、鲁Q 590TV(黄)在2025年10月份有通行高速数据信息,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信息显示动态监控不在线 。2026年1月8日,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人赵哲浩前来处理,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经调查认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我局已于2026年01月0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600020,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证据有:2025年10月“异常运营客车”清单、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信息、其他证明材料、影像资料。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5
371324202501005
2025年08月19日 16时31分,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兰陵县长城镇S318冯村对臧学宝驾驶的鲁Q775WN(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庆永15120717087、徐启杰15120717192向臧学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臧学宝不申请回避,检查发现:该车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持有兰陵至上海省际包车牌,车上有乘客19人,其中有1名乘客前往苏州,不是此次包车合同内乘客,乘车费用为到目的地后收取。执法人员对执法情况进行了录像,对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牌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经调查认定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视频、其它材料。我局已于2025年09月11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501005,你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6
371324202500899
接省厅下发《关于调查处理2025年5月份“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和“异常运营客车”清单的通知》,根据“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反馈的信息,2025年8月13日,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邦承15120717077、黄友强15120717185对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车辆鲁Q848CK(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包车客运, 调取车辆2025年5月714日车辆动态监控显示运营轨迹为兰陵-合肥,查询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当运次未办理客运包车牌 。公司法人赵哲浩认可调查结果。2025年8月13日,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371324202500899,并直接送达,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违法程度:较轻。证据: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其他证明材料。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3
7
杭运政罚﹝2025﹞1814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01日11时15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三台山停车场检查时发现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5
8
371324202401613
接省厅下发关于调查处理2025年2月份“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和“异常运营客车”清单的通知,根据“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反馈的信息,2025年4月8日,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邦承15120717077、高升15120717194到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涉及的车辆鲁Q030RJ(黄)进行调查,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包车客运, 2025年2月9日-2025年2月11日持包车牌运营,车辆办理包车牌 鲁Q0042976,线路为临沂-杭州,调取车辆动态监控运行轨迹证实车辆运行轨迹途径上海。主要证据有省厅2025年2月份“异常运营客车”清单、车辆动态监控运行轨迹截图、客运包车牌信息。2025年4月8日,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371324202401613,并到送达,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违法程度:较轻。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现场录像。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0
9
371324202401433
2024年10月26日 11时48分,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229芦柞镇段芦柞北村对郑玉成驾驶的鲁Q031AY(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庆永15120717087、徐启杰15120717192向郑玉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郑玉成不申请回避,检查发现:该车为山东路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持有兰陵至莱州包车牌,有效期为2024.10.25~2024.10.27,包车合同未注明载明此次包车实际乘车人数(后经驾驶员郑玉成确认为41人),车上有 部分乘客(6人),表示无人召集,自发前来乘车,车辆行驶过程中给付100元车费。执法人员对执法情况进行了录像,对道路运输证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经调查认定,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复印件、视频资料。我局于2024年11月15日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公司受委托人潘云洲于2024年11月18日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8
10
371324202401351
接省厅下发《关于调查处理2024年8月份“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和“异常运营客车”清单的通知》,根据“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反馈的信息,2024年9月23日,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邦承15120717077、高升15120717194对涉及的车辆鲁Q013NU(黄)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包车客运, 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持包车牌运营,车辆办理包车牌鲁Q0049043,线路为 兰陵至张家界途径临沂沂南、橘子洲头、凤凰古城、苗赛芙蓉镇、土司城、天门山、长沙,调取车辆动态监控运行轨迹证实车辆实在2024年8月21日运行临沂至青岛。主要证据有省厅8月份“异常运营客车”清单、车辆动态监控运行轨迹截图、客运包车牌信息。经调查认定: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违法程度“较轻”。我局已于2024年9月24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401351,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