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瑞敏 | 注册资本:40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660308326D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西青区西青道柳青路(天津市春合体育用品厂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4
(2025)粤0306民初2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谢**,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5
(2025)粤0306民初2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
2025-12-25
(2025)粤0306民初2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4
2025-07-16
(2025)粤0306民初2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谢**,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5
2025-07-02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6
2025-06-10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7
2025-05-19
(2025)冀0983民初31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黄骅市永鑫制板厂
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黄骅市人民法院
8
2025-05-15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9
2025-04-28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26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6
(2025)粤0306民初2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7
(2025)粤0306民初2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谢**
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3
2025-11-12
(2025)粤0306民初2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4
2025-11-12
(2025)粤0306民初2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谢瑞敏;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5
2025-05-29
(2025)粤0306民初2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
谢瑞敏;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6
2024-04-09
(2024)陕0104民初4075号
合同纠纷
西安奥展紧固件有限公司
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7
2022-08-08
(2022)鲁0214民初7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岛国恩体育草坪有限公司、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3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4-26
2021-04-08
(2021)冀0924民初5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20
2021-01-15
(2021)津0111民初46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西安群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7-01
2019-06-14
(2019)陕0402民初124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白**与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0-20
2017-03-24
(2017)陕0402民初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咸阳东升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69757.68元
民事案件
6
2017-06-29
2017-06-26
(2017)陕04民终10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咸阳东升物资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03-24
2017-03-24
(2017)陕0402民初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咸阳东升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总公司)、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69757.68元
民事案件
8
2015-05-18
2015-05-18
(2015)乐商初字第1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陵市铁甲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春华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4-03-07
2014-03-07
(2013)红民初字第3004号
吴**与天津市春合校园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财罚决字﹝2026﹞7号
2020年省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和市级配套工程项目(二标包)预算金额405万元,于2021年1月12日进行招标公示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倪志飞安排助理邵林锋联系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熊景晨让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参与陪标。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按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鄂西北区域销售经理詹关农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时降低部分评分项目确保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并将制作好的投标文件邮寄给詹关农,由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排员工丁力作为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投标代理人。后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401.391万元,并于2021年2月1日签订合同。
对天津市春华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2020年省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和市级配套工程项目(二标包),采购金额450万元,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500元),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522500.00元
襄阳市财政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