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胜泰花炮制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家胜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2MA7AK87C2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白良镇坑口村湾里组、桥头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产处罚〔2024〕81号
1、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在利辛县日杂果品公司抽查到到当事人万载县胜泰花炮制作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4年1月的“胜泰精品电光炮”爆竹,经检验:产品标志不符合GB10631-2013、GB 24426-2015标准C级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绩检(其他)2024第044号。该批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4月24日生产,共生产了198件,24封/件,生产成本为40.00元/件,入库时间为2024年1月3日。并于2024年1月5日销售给了利辛县日杂果品公司,销售价50.00元/件,共计销售额9,900.00元,获利1,980.00元。
2、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1日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欢喜国焰烟花店经营的烟花产品进行抽查,其中抽查到当事人万载县胜泰花炮制作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地红”爆竹,检验结论为:引燃装置-引燃时间和引火线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要求,判定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TXZJ/20240821204。该批次“大地红”爆竹当事人共生产了20件,600封/件,生产成本为54.00元/件,于2023年3月27日全部销售给了莆田市壶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价为60.00元/件,共计货值1,200.00元,获利120.00元。
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果均没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万载县胜泰花炮制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家胜承认了上述事实,称对上述检验结果没有异议,并提供了上述产品的送货单。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合计11,100.00元,获利合计2,100.00元。
当事人万载县胜泰花炮制作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胜泰精品电光炮”爆竹和“大地红”爆竹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罚。
333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