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横沟市镇文记家禽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文金山 | 注册资本:2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1MA7L2F22X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横沟市镇复兴农贸市场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6〕2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6日在湖南益阳购进涉案电子台秤,购进价格110元,现金交易,未索取购进凭证,无法知晓供货商姓名、联系电话、具体经营地址。涉案“永洲”牌密码电子台秤信息如下:“规格型号:电子台秤TSC-200型;生产编号:Z166553;出厂日期:2024年01月;生产厂家:浙江省万衡工贸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大里工业区;最大称量:200KG;最小称量:1KG”。因2025年1月7日蛋鸡价格上涨,为吸引更多消费者在其店购买,增加利润,?当事人于2026年1月8日开始,以设置密码计量作弊的方式零售蛋鸡。作弊方式为:按“数字3+去皮+电压”称重,1斤可称1.1斤。设置完毕后,不用重复设置。至案发,当事人购进蛋鸡3291斤,使用上述作弊方式实际销售3619.6斤,销售单价5元/斤,销售收入18100元。
1月12日,石首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对涉案电子台秤进行检定并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力026001001号),检定结论为“按照《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200KG的电子计价秤最大允许误差不得超过正负100G,该电子秤不合格。”...[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制造、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赔偿消费者损失,处罚如下: 1、没收用于作弊的电子台秤1台; 2、没收当事人的计量违法所得18100元;3、罚款1380元。罚没合计19480元。
138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