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清金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81690226727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北流市北流镇南园新苑11号楼23号 【一照多址企业】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7
(2023)桂0981民初7505号
不当得利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梁**
北流市人民法院
2
2023-01-05
(2022)桂0981民初57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新天地商住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流市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流市新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流市人民法院
3
2021-09-17
(2021)桂0981民初460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许*
张**,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庞**
北流市人民法院
4
2021-02-02
(2021)桂09民终6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2-02
(2021)桂09民终73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2-02
(2021)桂09民终71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2-02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
许*,张**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2-02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
许*,张**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2-02
侵权责任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
张**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11-20
(2020)桂0981民初46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北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0
2023-10-30
(2023)桂0981民初65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2-20
2023-11-01
(2023)桂0981民初65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20
2023-10-30
(2023)桂0981民初65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2-20
2023-11-15
(2023)桂0981民初65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2-20
2023-11-15
(2023)桂0981民初65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2-20
2023-11-15
(2023)桂0981民初65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02-20
2023-11-17
(2023)桂0981民初65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15
2021-04-12
(2021)桂0981民初6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唐**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94.75元
民事案件
9
2021-12-04
2021-12-02
(2021)桂0981执211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宋*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3-11
2020-12-25
(2020)桂0981民初46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91.3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2025年2月13日我大队监督员到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北流市北流镇南园新苑11号楼23号)服务的位于北流市二环西路106号永顺名门住宅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发现该单位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稳压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到期后,我大队监督员对其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现决定给予北流市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500.00元
玉林市北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