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燕子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言全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20MA616WUK33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晴山路16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234号
2026年4月24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其拆零销售区域存放有待售的感康?复方氨酚烷胺片,该药品具体信息如下:生产企业: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6193, 规格18片/盒,生产日期是2023年3月23日,产品批号是2303022,有效期至2026年02月,剩余3片。上述3片感康?复方氨酚烷胺片已超过有效期,且与其他待销售的合格药品混放,未张贴不合格标识。
经查,该批次感康?复方氨酚烷胺片系当事人于2024年5月8日从重庆乾元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3盒,购进单价为16元/盒。当事人购进该批次药品后以整盒或拆零的形式进行销售,其中,整盒销售单价为26元/盒,拆零销售单价为1元/片。该批次药品共销售了2整盒和15片,有销售记录为证,均在有效期内销售。剩下的3片(已超过有效期)置于当事人拆零销售区域待售,故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为准,货值金额:3片×1元/片=3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超过有效期的感康?复方氨酚烷胺片3片 。
5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