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亲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521395426355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小岭村庙沟山水和园小区5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30
2021-06-18
(2021)晋0521民初70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包**、陈*与沁水县亲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水市监处罚〔2025〕59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日与山西汉融科技有限公司沁水分公司签订了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为1年,自2022年3月7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合作自动顺延,实际合作时间到2024年12月31日止,结算方式:电费的单价标准为0.57元/每度电,每季度结算一次。小区充电桩由山西汉融科技有限公司沁水分公司独立经营,充电桩每使用1度电向当事人交0.57元的费用,当事人按每度电0.487元向供电公司交电费。自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作终止,山西汉融科技有限公司沁水分公司在梅园小区安装的8组充电桩共使用总电量65046度,当事人共收取电费37076.22元,向供电公司交电费31677.4元,违法所得:5398.82元[(37076.22-31677.4)元=5398.82元]。当事人于2025年7月2日向山西汉融科技有限公司沁水分公司退还了多收费用5398.82元。
1.警告
2.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5398.82元
5398.82元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