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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鸡街镇乍甸金志强果蔬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志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01MA7LBX0J47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鸡街镇乍甸农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个市监罚〔2023〕51号
2023年 7月6日,个旧市鸡街镇乍甸金志强果蔬摊负责人金志强收到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该批不合格的“豇豆”,为2023年6月2日金志强在乍甸市场内其他的摊位购买再转卖给抽检人员的,豇豆数量是4kg,进货价是15元/kg,销售价是15元/kg,货值金额60元,抽检4 kg。 当事人金志强所述,销售的该批不合格“豇豆”为自己销售,目前共销售4kg,进货价是15元/kg,销售价是15元/kg,违法所得共计0元。当事人称因为是抽检人员需要购买豇豆,但是他摊位没有,所以他就在其他摊位进行购买后原价销售给抽检人员 ,所以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一样,也没有进行召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 罚款300元,上缴国库。
300.00元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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