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歆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华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5685848310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锦桃铭座72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7
(2025)浙0110民初8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孔**
杭州歆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绕城公(交)决字[2025]第330196290029845号
被处罚对象杭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L,法人代表:洪*伟 ,准驾车型:无,于2025年03月26日11时20分驾驶浙A4**99号小型汽车在秋石高架路****实施道路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清扫、绿化等作业时,未按照道路作业标准落实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
罚款500元
500.00元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绕城公路大队
2025-04-10
2
杭临平星桥罚决字﹝2024﹞第000056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21日16时27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杭州歆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路(***岛小区南侧)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经现场测量,挖掘的道路长20米,宽0.4米,共计挖掘面积8平方米。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其承认未办理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手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275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缴纳罚款或者支付宝扫二维码缴纳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2750.00)
275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
2024-07-08
3
杭路政罚﹝2024﹞4047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20日10时30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国道195K+970M检查时发现杭州歆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歆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4-28
4
嘉海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43号
当事人杭州歆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与杭州交界处大树基地(杭州市文淙北路北侧)实施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
5200.00元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2023-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