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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坞根阿敏便利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宗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81MA2APPT68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坞根镇求知路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17号
在温岭市坞根镇求知路18号实施了未按照排水许可证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2023年3月1日,我局委托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温岭市坞根镇求知路18号的你(单位)污水排水设施取水口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表明,你(单位)排放的污水中存在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浓度超标(化学需氧量1.29×103mg/L>限值500mg/L、悬浮物2.65×103mg/L>限值500mg/L、总磷9.28mg/L>限值8mg/L),不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的限值要求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属情节一般,结合《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温综执〔2020〕32号),情况一般且违反1项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现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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