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沐妍美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天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181MA8N802GX2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侧新河南路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3〕511号
当事人天长市沐妍美容店于2019年9月22日在我局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天长市广陵路南侧新河南路东侧从事生活美容服务及化妆品零售。2023年11月1日,执法人员在我局组织2023年食品安全第五次集中日常监督检查行动中,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二楼生活美容区域的西南侧房内的西侧靠墙摆放南北走向的落地柜从上往下数第一层发现有3盒活漾醒肤水凝霜,3盒活漾醒肤水凝霜为金色方形包装,包装盒正面印制有“净含量:30g”等字样,包装盒左侧面印制有“执行标准:QB/T1857-2004”等字样,包装盒右侧面印制有“委托方:清源子癸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美意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717、生产日期:2020/01/03、保质期:三年、2023/01/02”等字样。执法人员在该层还发现有2盒婵水牌温泉补水喷雾,2盒婵水牌温泉补水喷雾为长方形包装,包装盒背右侧面印制有“委托方:广州婵水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522、执行标准:QB/T2660、限期使用日期及批号见喷码、净含量:120ml”等字样,包装盒左侧面底部喷码印制有“20231025”字样。上述3盒活漾醒肤水凝霜和2盒婵水牌温泉补水喷雾均属于化妆品,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均超过产品标注的限期日期,但当事人仍将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摆放在经营场所内,未清理。2023年11月1日检查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场送达当事人《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天市监强制[2023]F1101005号)及《财物清单》(天市监物字[2023]F1101005号)。2023年11月3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天市监延强〔2023〕F1130004号)。另查明,上述3盒活漾醒肤水凝霜为当事人于2022年3月11日从合肥仁泽美容服务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3盒,进价为10元/盒,对外售价为15元/盒。上述婵水牌温泉补水喷雾为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日从南京市鼓楼区妆苑化妆品经营部购进,共购进2盒,进价为5元/盒,对外售价为10元/盒。综上,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货值总金额是65元,货值金额以当事人的陈述为准。因当事人未能成功对外售出,故未获违法所得。本案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1;罚款壹万元; 2;没收被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3盒活漾醒肤水凝霜;2盒婵水牌温泉补水喷雾。
10000.00元
天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