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宇田(天津)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桂燕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09311417XU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28公里处亿雄建材市场7排3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2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科致模具加工店
川宇田(天津)工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1
2021-12-07
(2021)津0110执48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科致模具加工店、川宇田(天津)工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五稽罚﹝2026﹞12号
经查,你单位在2022年6月-7月对外开具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200213130,发票号码:07944206-07944213;发票代码:1200221130,发票号码:06834463-06834467,发票金额合计:1,248,300。87元,税额合计162,279。13元,价税合计:1,410,580。00元。你单位申报增值税后不缴纳形成欠税,且你单位无法提供相关业务的合理解释。结合你单位无社保,无资金流转,且你单位已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走逃(失联)状态,认定你单位对外开具的上述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对你单位上述行为定性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京津冀统一裁量基准》,对你单位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120000元。
12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