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凌云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7236906282751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成武县文亭街中段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02
(2021)鲁01知民初404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袁**,北京京品果园饮品有限公司,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唐山鼎盛食品有限公司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4-20
不正当竞争纠纷
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北京京品果园饮品有限公司,唐山鼎盛食品有限公司,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袁**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5
2023-06-12
(2023)鲁1723民初1436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3-08
2021-08-16
(2021)鲁01知民初558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温州市派克箱包有限公司、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3-08
2021-08-16
(2021)鲁01知民初559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温州市派克箱包有限公司、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9-13
2021-08-16
(2021)鲁01知民初546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温州市派克箱包有限公司与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27
2020-03-02
(2020)鲁1723民初3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与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27
2019-05-27
(2019)鲁1723民初52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史*、邵**等与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12-21
2018-12-03
(2018)鲁17民初35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11-19
2018-10-17
(2018)鲁17民初27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成武县亿客隆超市南鲁分店、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9-25
2018-04-12
(2018)鲁17民初6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与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汉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0-31
2017-07-26
(2017)鲁17民初4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与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农(农药)罚﹝2024﹞17号
2024年6月3日,我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人兖福友称,其于2024年5月20日分别在亿客隆生活超市(凤凰国际店1)、亿客隆生活超市(凤凰国际店2)、亿客隆生活超市(古城街店)购买一盒蚊蝇王,涉案产品名称“蚊蝇香王”,农药登记证号:WP20150094,涉案产品使用蚊香农药登记证号,产品名称却为“蚊蝇香王”,并且宣称能杀蝇。该产品未标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内容。此蚊蝇香类产品均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也不可能取得合法登记证号,套用蚊香农药登记,是无证假农药,是违法销售。并提供了产品包装及购物小票照片。其中亿客隆生活超市(凤凰国际店1)销售的产品标签标注:“蚊蝇香王”,健康环保型,农药登记证号:WP20150094,生产许可号:农药生许(鲁)0221,产品标准号:Q/371502QLH003-2018,氯氟醚菊酯含量:0.05%,用途:本产品采用天然香料和植物经科学提炼精致而成,点然后清香宜人,既能杀灭蚊子、苍蝇、蟑螂等害虫又能驱邪避疫,而且对霉菌和蛀虫也有一定的抑制效果,是现代家居四季使用之佳品,山东省冠县庄臣日用品长商标授权,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生产),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许营工业园。亿客隆生活超市(凤凰国际店2)销售的产品标签标注:“击杀”枪手蚊蝇王,健康环保型,蚊蝇蟑通杀三合一,专杀蚊蝇、蟑螂等各种害虫呵护全家,儿童型,农药登记证号:WP20150094,产品标准号:Q/DH001-2023,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农药生许(鲁)0221,有效成份:氯氟醚菊酯含量:0.05%,馆陶县大恒蚊香销售处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联合生产,地址:邯郸市馆陶县城西工业园。亿客隆生活超市(古城街店)销售的产品标签标注:“击杀”枪手蚊蝇王,健康环保型,蚊蝇蟑通杀三合一,专杀蚊蝇、蟑螂等各种害虫呵护全家,儿童型,农药登记证号:WP20150094,产品标准号:Q/DH001-2023,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农药生许(鲁)0221,有效成份:氯氟醚菊酯含量:0.05%,馆陶县大恒蚊香销售处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联合生产,地址:邯郸市馆陶县城西工业园。我局执法人员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数据查询中心查询结果:农药登记证号:WP20150094,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农药名称:蚊香,剂型:蚊香,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氯氟醚菊酯0.05%,防治对象:蚊,产品性能: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对室内蚊子具有驱杀作用。该农药产品标签标注信息与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结果不一致,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标签中不得含有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一)误导使用者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的。本机关认定该产品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产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6日分别前往了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凤凰国际店、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凤凰生鲜店,首先出示了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后在店长的带领下调取了涉案产品的销售记录,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然后我局执法人员又前往成武县亿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对公司法人史凌云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7.4元;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127.4元整。
5000.00元
成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4-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