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琼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琼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3MA4CH4U34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罗田县三里畈镇初中校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田市监处罚〔2024〕395号
经查:2024年10月25日,在我执法人员依法对方琼经营门店检查中发现,其店内有3桶“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其标示的净含量为:面饼+配料122克,其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保质期为六个月,保质期至2024年8月28日。现场还发现7桶“康师傅番茄鸡蛋牛肉面”,其标示的净含量为:面饼+配料126克,其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保质期六个月,保质期至2024年8月20日。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购进上述2批次牛肉面,每批次购进2件,每件12桶,购进价格均为40元/件,当事人销售该两种牛肉面的价格为5元/桶,当事人没有该两批次牛肉面的进货单据,也没有其进货销售台帐,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上述两批次超过保质期的牛肉面的货值金额50元。检查中当事人已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销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2
罗田市监处罚〔2023〕454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