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橙小橙美妆万达广场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ETYANX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竟陵东环路99号万达广场1070号(自主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4〕1051号
经查,2023年8月13日当事人从微信名为“微时界·化妆品精选供应链”的网友处购进了雅格皇妃皙白防晒霜(批号:MH230215)180瓶。该批次化妆品被抽样4瓶,其余176瓶已销售,销售价格55元/瓶。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为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9900元,违法所得为9900元。
2024年7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被抽检产品的供应商资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存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进行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900元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进行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两项合并,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900元;
3.罚款10000元。
罚没款合计19900元。
15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