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随县唐县镇荷缘纯净水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乔超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21MA49TM5N0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随县唐县镇粮管所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6〕329号
经查,2026年6月5日,本局收到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2026年5月9日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荷缘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J202631213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6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J2026312138)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J2026312138),并当场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现场未发现当事人有与上述抽检同批次的荷缘包装饮用水在售。 现查明,上述《检验报告》(№:J2026312138)显示,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标准指标为n=5,c=0,m=0,实测值为“3,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10”,其中5个检验样品中2个样品检出值不合格,单项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未要求复检。 另查明,当事人的经营者口述称其2026年5月9日共生产荷缘包装饮用水(批次:20260509,净含量:18.9升/桶)230桶,随后以 3元/桶(不含空桶)的价格向市场售出223桶。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抽检时,购买样品7桶,销售价格为3元/桶(不含空桶)。该批次荷缘包装饮用水在生产后第二日已全部售出无库存,货值金额690元,每桶净利润0.5元,获利115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15元; 2.罚款20000元。 罚没款合计20115元。
20000.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