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鲸喜花之流美容服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艳花 | 注册资本:4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CN3LWH6K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居民委员会华园三小区47号永兴财富中心B栋3层30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5〕48号
经查,当事人腾冲市鲸喜花之流美容服务店于2023年6月16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在腾冲市腾越街道满邑社区华园三小区47号永兴财富中心B栋3层3001,从事生活美容、美甲服务;化妆品零售。
经营期间,当事人腾冲市鲸喜花之流美容服务店以50元/盒的价格从武汉汇美时光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瑞度 活抚纹肌底精华液”(净含量5ml×6瓶、委托方:武汉汇美时光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美利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777)共10盒,又以198元/盒价格标价销售。在经营过程中,其中有5盒(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为PQL3007L、2025/01/05)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其余产品均未销售。但当事人未将上述5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下架仍摆放在店内待售或使用。
截止2025年2月6日查获之日,因当事人美容店同批购进该产品,当事人仅查看部分产品的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由于该产品生产批次不一致,导致同批购进化妆品中有5盒超过使用期限,但当事人美容店未销售过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因此无违法所得,上述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990元。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瑞度 品臻活抚纹肌底精华液”5盒(净含量5ml×6瓶);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