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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照果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25399490047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民生路北段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8
(2022)豫0105民初20149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
郑州漫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01
2021-01-12
(2020)豫0425民初34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郑州云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郏市监处罚〔2026〕43号
2026年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郏市监询通【2026】4号”询问通知书,2026年1月30日,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李洋洋作为委托人来我局接受询问,通过询问及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洋洋提供的充电卡记录得知,该有限公司所使用的配电室由于建设在地下,国家电网郏县电业局不予接收,小区居民用电是由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缴纳,通过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洋洋提供的电费分户收费汇总了解到该公司共使用单相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共计310块,其中收取电费户数为292块,剩余18块电能表是其公司设立的内部员工暂时住房,不作贸易结算使用,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判定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电能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该公司管理的小区居民用表共计292块未经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属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法人员随后询问该公司居民用表使用情况,该公司表示居民用表属预付式用表,收费方式都是由公司统一收取电费,统一向供电局缴纳电费,为核实该公司收取电费利润情况,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20日对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二次询问,根据第二次询问该公司提供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费账单及电费明细显示,该公司2023年至2026年1月期间缴纳使用总电费为2582534.77元,其中2021年至2026年收取居民电费共计540021.64元,该公司被委托人表示支出电费大是该公司建设施工也从公司配电室进行支出,被委托人向我局出示情况说明一份,并表示公司为居民用电支出电损费用为69866.77元,为查证该公司所述亏损情况,2026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第三次询问,该公司缴纳电费是由公司对公账户统一缴纳,且收取居民用电费用是通过扫码和现金两种支付方式,由于该公司建设施工用电与居民用电是通过公司对公账户统一缴纳的,故无法判定其违法所得,至此,本案调查结束。
处予200元/台的罚款(292台),合计罚款伍万捌仟肆佰(58400)元。
58600.00元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2
郏市监处罚〔2026〕23号
2026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水电气集中整治暨问题起底整改百日攻坚督导暗访的通报》对郏县凤翔府小区进行前期调查,并与2026年1月14日亮证后对凤翔府小区进行检查,经查:该小区电费由开发商(平顶山市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收取,在现场检查中通过随机调取该公司电表管理信息系统发现,该公司存在向6-2-403业主王延克收取电费0.58元每度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
处违法所得7702.44元1.5倍的罚款,对尚未退还部分7503.864元予以没收。
7503.86元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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