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055933828E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1895弄51号1幢20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408952386号
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于2024年01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实施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2024年01月19日08时20分,数据采集车数采2号_沪ACY1068_右前巡查时,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附近有一名称为安茜水果生鲜大卖场的店铺。经查,该店为“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王钢,营业执照显示其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2-10
2
普2308951123号
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于2023年09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实施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2023年09月16日18时25分,数据采集车数采2号_沪FWK860_右前巡查时,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附近有一名称为安茜水果生鲜大卖场的店铺。经查,该店为“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王钢,营业执照显示其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13
3
普2308951068号
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于2023年09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实施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2023年09月12日12时48分,数据采集车数采2号_沪FWK860_右前巡查时,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附近有一名称为安茜水果生鲜大卖场的店铺。经查,该店为“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王钢,营业执照显示其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10
4
普2308950874号
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于2023年08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实施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2023年08月30日18时21分,数据采集车数采2号_沪FWK860_右前巡查时,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附近有一名称为安茜水果生鲜大卖场的店铺。经查,该店为“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王钢,营业执照显示其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9-22
5
普2308950877号
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于2023年08月3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实施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2023年08月31日12时30分,数据采集车数采2号_沪FWK860_右前巡查时,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附近有一名称为安茜水果生鲜大卖场的店铺。经查,该店为“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王钢,营业执照显示其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9-22
6
普2308950640号
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于2023年08月0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实施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2023年08月08日18时24分,数据采集车数采2号_沪FWK860_右前巡查时,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37号附近有一名称为安茜水果生鲜大卖场的店铺。经查,该店为“上海小依曼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王钢,营业执照显示其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