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吉雀烟酒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玉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3MA6UM3NJ52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35号临街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雁市监处罚〔2024〕307号
西安市雁塔区吉雀烟酒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立案。
西安市雁塔区吉雀烟酒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食品“老王家油炸花生”2袋、违法所得5元;2.罚款1000元,罚没合计:1005元。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做出警告的处罚。
1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