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郭记卤品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焕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6MABTP6CW4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道园春街2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88号
经查,当事人在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道园春街26号从事食品销售(卤品)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初,当事人以130元现金价格从电子秤上门推销人员处购得一台可用于作弊的电子秤(标称制造单位:永康市大阳衡器有限公司;型号:ACS-30A;出厂编号:530)当事人在购买时已知晓其作弊程序及操作方式,未留存推销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经核查,该电子秤激活作弊程序的操作方式为:开机后按下按键“33+去皮”激活作弊程序,随后按下“单价2”称重1kg就会显示1.05kg,按下“单价1”就会显示1.1kg,按下“单价4”就会1.15kg,按下“单价3”就会显示1.2kg,按下“防抖”就会显示1.25kg,按下“计数”就会显示1.3kg,关机重启后该电子秤恢复正常显示。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中使用该作弊电子秤,2026年2月2日执法人员接举报到现场检查时,该电子秤处于作弊程序激活状态。其作弊行为针对性明确,仅面向陌生客户及不计较的男性顾客。
2026年2月4日,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标称制造单位:永康市大阳衡器有限公司;型号:ACS-30A;出厂编号:530)经武汉市黄陂区工业品和计量检验检测所检测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力字第261TZS003),检定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出厂铅封损毁、存在可调节作弊程序,10kg检定点最大可调节至11.990kg)。
2026年2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力字第261TZS003)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签字确认并不申请复检。
截至违法行为被查处当日止,当事人通过该电子秤作弊累计获利8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同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该店使用的不合格电子秤一台; ?
2、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3、罚款1400元(处最高罚款0.7倍的罚款)。
140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