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廷彬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廷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4DQ9PNX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利川市柏杨坝镇兴隆路6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3〕82号
经查, 2019年10月,当事人经办理并取得《营业执照》,在位于利川市柏杨坝镇兴隆路64号,利用自有房屋作为农资经营门市,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经营活动。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抽检计划,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于2023年2月7日,对利川市柏杨坝镇孙廷彬经营的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SC2023CP00375,抽检产品名称:“迈普丰”牌复合肥料,规格型号50kg/袋,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20230201,生产单位名称:湖南省远洋化肥有限公司,样品数量1000g,抽样基数2吨,样品/抽样单编号C202300000053,检验日期2023-02-13~2023-03-10,检验依据:GB/T15063-2020、湖北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经检验:检验项目中总氮(N),标准(技术)要求≥15.0-1.5,实测结果12.4,单项结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总氮(N)不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依据《湖北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5月9日、12日,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2月,从湖南省远洋有限公司购进“迈普丰”牌复合肥料用于销售,购进数量2吨,规格型号50kg/袋,生产日期/批号20230201,当事人将该批次复合肥料存放在位于利川市柏杨坝镇东堡路63号的仓库内(抽样现场),购进价格2700元/吨,销售价格3000元/吨,搬运费100元/吨,当事人未提供购货发票。截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日,上述2吨复合肥料肥料已销售完毕,共获得利润400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抽检批次复合肥料,货值金额6000元(按销售价格计算),取得的违法所得为4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罚款12000元。
12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