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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茂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7MA5YKFGE3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1社(御府香山北区商铺4跃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高新市监处字(2023)105号
2023年6月8日,当事人在双福水果批发市场订购数量为3箱(8㎏/箱)的香蕉,购进单价60元/箱(7.5元/㎏),总计180元,其中苹果蕉(香蕉)1箱,另外2箱是普通香蕉,因为购进价格一样,对方图方便,送货单(编号:0021040)就只写了苹果蕉。2023年6月9日,对方一早将这3箱香蕉送达我店,因为当事人当时在双福水果批发市场对比了苹果蕉(香蕉)的价格后,发现这家的产品看起来好看,价格也合适,所以直接在这家采购,就没有收集对方的任何资质,只有收货时,收了一张对方的送货单。2023年6月9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抽样人员以12元/㎏计,抽样4.26㎏(其中备样2㎏),付款51.12元。除抽样的4.26㎏外,这批苹果蕉(香蕉)剩余的3.74㎏于当日就已销售完,售价12元/㎏。2023年6月9日,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1社(御府香山北区商铺4跃1)对当事人销售的苹果蕉(香蕉)依法进行了抽样,由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2023年6月29日,出具№:A23SG06424号《检验报告》,吡虫啉㎎/㎏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21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1社(御府香山北区商铺4跃1)对当事人负责经营的场所进行了检查,送达№:A23SG06424号《检验报告》,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我局认为,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为12元/㎏×8㎏=96元,违法所得96元,未纳税。
罚款,责令消除影响,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5000.00元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