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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华金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6666886733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重工业园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04
票据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榆林市鸿运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1-12
(2018)内0203民初4134号
票据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榆林市鸿运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2
2018-11-29
票据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
榆林市鸿运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9
2022-09-02
(2022)新2201民初4403号
合同纠纷
甘肃恒昌远泰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196.5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0-19
2019-03-04
(2018)内0203民初4134号
票据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与榆林市鸿运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28
2019-11-15
(2018)京0108民初59098号
合同纠纷
陈**等与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4-28
2020-04-02
(2020)京01民终1834号
合同纠纷
中商国世海(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07-05
2019-06-17
(2019)京01民辖终489号
合同纠纷
中商国世海(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与王**等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1-04
2017-03-21
(2017)新22民终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府谷县金林钙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03-12
2017-02-06
(2017)新民申21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与府谷县金林钙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11-20
2015-11-18
(2015)哈中执字第123-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浙江裕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1-06
2015-01-06
(2014)新民一终字第215号
合同纠纷
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与浙江裕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5-01-06
2015-01-06
(2014)新民一终字第21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裕祥建设有限公司与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79353.1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哈交执运政罚(2024)0230号
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哈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1-06
2
(伊区)应急罚(2024)140号
1.2024年6月14日,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未按设计开采,现场应采掘1480标高,实际在1450东侧设计以外采掘。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三)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的情形,该项问题属于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7月18日,伊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企业已对1450东侧两条运输道路进行封堵,禁止车辆驶入进行作业,已开展变更设计工作。2.2024年6月14日,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采场东侧形成一面墙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三)未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的情形,该项问题属于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7月18日,伊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已完成爆破整改工作。3.2024年6月14日,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临时堆场道路角度不符合要求(堆场高度10米,道路长度30米)且设计中无临时堆场,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运输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的情形,该项问题属于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7月18日,伊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临时堆场道路东侧料堆高度约为13.76米,道路长度约30米,道路坡度约26°,企业已对临时堆场道路停止使用,已设立警示标识。4.2024年6月14日,伊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1号输送带前段框架已变形”,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7.4的规定;2024年7月18日,伊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综上,决定对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3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10-12
3
新哈交执运政罚(2023)0223号
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案
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哈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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