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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糜双玉注册资本:5534.56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4MA60FER93R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东平8组144号(自主承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0
(2025)渝0154民初221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周**
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4
(2025)渝02民终1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张**,胡**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5-11
(2023)渝0116民初4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正源国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赵**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4
2023-04-27
(2023)渝0116民初4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正源国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赵**,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30
2025-02-13
(2025)渝02民终1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开州区吉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张**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06
2023-04-23
(2023)渝0116民初4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正源国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赵**,重庆市开州区吉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州)应急罚﹝2026﹞53号
矿山未对采场、排土场边坡每5年至少进行1次稳定性分析。矿山采场内的部分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未设置排水沟。矿山设计台阶高度为15m,+415m-+430m开采区段台阶实际高度达17m,未预留下一阶段安全平台,未按设计实施分台阶开采。矿山在平均坡度大于1:5的地基上顺坡排土,未按设计修筑截、排水沟;排土场北翼未按设计分台阶排土;安全挡墙因车辆通行受损未及时修复。矿山初步设计运输道路最大纵坡9%,+390-+400m段运输道路纵坡达14%,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矿山北翼设置的截排水沟不符合要求,境界外汇水流入采场。矿山+415m平台等作业点临边临涯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矿山与应急救援队伍签订的救援协议已于2026年3月24日到期,未续签。高危作业人员未制定明确考核标准。矿山未分析研判临边临崖开采、排土作业安全风险并采取管控措施。矿山主要负责人未每月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矿山未对爆破外包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安全检查。
以上违法行为,第1条至第9条,分别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2.4.5条、第5.7.1.3条、第5.2.11条、第5.5.1.7条及第5.5.2.2条、第4.6.4条、第5.7.1.4条、第4.7.3条、第8.1条、第4.1.2条的规定,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10条,矿山未分析研判临边临崖开采、排土作业安全风险并采取管控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12条,矿山未对爆破外包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安全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本机关的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且上述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至案发时止你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举报,具有从轻情节。依据《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部分-序号31-第三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章综合安全管理-第4节规章制度-第4条-A档、《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一节安全生产通用部分-序号52-第二档和《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第1条至第9条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第10条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第12条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合并罚款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900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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