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勇冈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0MA6E3QJB9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2号标准厂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3
(2024)黔2601民初37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贵州省济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凯里市人民法院
2
2023-11-01
(2023)黔2601民初76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雷山和谐医院
凯里市人民法院
3
2022-07-20
(2022)黔2601民初4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龙**,黔东南华康医院合伙企业(普通企业)
凯里市人民法院
4
2022-07-19
(2022)黔2601民初4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龙**,黔东南华康医院合伙企业
凯里市人民法院
5
2022-07-19
(2022)黔2601民初4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黔东南华康医院合伙企业(普通企业),龙**
凯里市人民法院
6
2022-07-05
(2022)黔2601民初4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龙**,黔东南华康医院合伙企业(普通企业)
凯里市人民法院
7
2021-12-29
(2021)黔2601民初88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黄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凯里市人民法院
8
2021-12-07
(2021)黔2601民初10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贵州省济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凯里市人民法院
9
2021-11-10
(2021)黔2601民初88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黄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凯里市人民法院
10
2020-10-20
(2020)黔2632民初10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
榕江县中医院
榕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10
2021-12-20
(2021)黔26民辖终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黄平县第二人民医院、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0-10-23
2020-10-10
(2020)黔2632民初10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与榕江县中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2
2020-08-31
(2020)黔2601执71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镇远县尚寨土家族乡卫生院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61719.30元
执行案件
4
2020-04-28
2020-04-07
(2020)黔2601民初24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与贵州宏丰一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4161.3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4-28
2020-04-07
(2020)黔2601民初24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与贵州天波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351.6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2-04
2019-08-23
(2019)黔2601民初32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与镇远县尚寨土家族乡卫生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8566.16元
民事案件
7
2019-06-23
2019-06-20
(2019)黔2601民初3291号
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与台江县台盘乡卫生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凯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7号
2025 年 5 月 22 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室内消火栓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上药控股黔东南有限公司的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系统由贵州省黔东南高新创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凯里经济开发区宝恒建材城 B 区,法定代表人:范德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0MA6GNX5L1M)进行统一管理,大队依法对贵州省黔东南高新创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凯开消限字〔2025〕第 0029 号),限改到期后 9 月 30 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开展复查,发现室内消火栓无水问题仍未整改,存在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给予贵州省黔东南高新创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