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50569602032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大坪村委会赵马田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4
(2025)云0325民初44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
富源县庆云煤业有限公司,范*,黄**
富源县人民法院
2
2025-11-13
(2025)云0325民初44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
范*,黄**,富源县庆云煤业有限公司
富源县人民法院
3
2023-12-25
(2023)云03民终41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耿**,杨*,耿**,杨*
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曹**,曹*,富源县龙海煤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0-27
(2022)云0325民初342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毛**
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
富源县人民法院
5
2020-07-28
(2020)云0325民初2176号
劳动争议
尹**
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
富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1-16
(2023)云03民终41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曹牛贵、曹卫、富源县龙海煤业有限公司
杨*
裁判文书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1-12
(2022)云0325民初34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富源县龙海煤业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富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0
2021-01-13
(2021)云0325行审2号
行政处罚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1-01-20
2021-01-13
(2021)云0325行审4号
行政处罚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10-21
2020-09-03
(2020)云0325民初2176号
尹**与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147.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11-15
2018-02-12
(2018)云0325民初370号
股权转让纠纷
富源县大坪煤业有限公司、富源县营上镇大坪煤矿等与云南中翼鼎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富﹞煤安罚﹝2025﹞108001号
煤矿11702运输巷维修作业点违反作业规程进行气动切割作业。煤矿编制的《11702运输巷维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切割作业时使用气动锯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防灭火、专人盯守等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检查及视频核查发现:2025年6月17日10:17:45至10:22:26作业现场违规使用气动角磨机开展切割作业并产生大量火星,且作业现场未执行上述安全技术措施。
对煤矿处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200,000.00)。
200000.00元
曲靖市富源县能源局
2025-06-25
2
云煤安监一罚﹝2025﹞24001号
1.煤矿在11701综采工作面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经查,煤矿11701综采工作面开采的C7煤层经鉴定为Ⅱ类自燃煤层,编制的《防灭火专项设计》规定采煤工作面采用向采空区注浆和喷洒阻化剂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其中注浆工作制度为“采后注浆”,喷洒阻化剂频率为“暂设计工作面每推进10M喷洒一次”。煤矿2025年4月2日复产以来截至6月5日检查时,1170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推进27M,回风巷推进24M,未进行喷洒阻化剂和注浆;也未按设计“在采空区预先铺好注浆管”,现场检查时注浆管末端距工作面上出口3.5M;2.煤矿未采用自然发火监测系统每天监测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的气体浓度。煤矿现开采的C7煤层为Ⅱ类自燃煤层,2025年4月1日至4月31日采用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对11701综采工作面采空区的气体浓度开展了4次监测(4月1日、4月6日、4月16日、4月23日),未每天监测。
责令停产整顿6天,制定整改措施,提高防灭火意识,树牢依法依规办矿理念,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770,000.00)。
77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5-06-16
3
云﹝富﹞煤安罚﹝2024﹞152017号
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2024年12月9日现场检查时,从业人员(罗云波、蔡江)进入中央水泵房2#吸水井清理淤泥时未佩戴安全带,且未随身携带人员定位标识卡。
给予警告,并对煤矿处叁万元的罚款(¥30,000.00)。
30000.00元
曲靖市富源县能源局
2024-12-17
4
云煤安监一罚﹝2024﹞21026号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频繁发生长时馈电异常,未查明原因并处理故障。如:2024年5月20日07:50:41-5月21日07:57:31,11702回风绕道掘进T1甲烷传感器出现馈电异常,持续时长20小时6分钟50秒;6月14日01:47:48-6月17日09:29:12,11702运输巷回风绕道T1甲烷传感器出现馈电异常,持续时长79小时41分钟24秒;6月17日10:18:57-6月20日00:05:55,11702回风绕道掘进T1甲烷传感器出现馈电异常,持续时长61小时46分钟58秒;7月8日23:40:16-7月10日14:49:34,11601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出现馈电异常,持续时长39小时9分钟18秒;7月13日22:58:25-7月17日9:10:50,11601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出现馈电异常,持续时长82小时12分钟25秒;2.11701备采工作面开采C7自燃煤层,已形成通风系统,未按规定构筑防火门墙;3.117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2024年7月17日定期试验时,在1140V电源停电状态下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为无效试验;4.矿井未测定自燃煤层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范围;5.煤矿为柴油单轨吊司机配备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报警值设置为1%;6.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驱动区域容易碰到的转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者遮拦等防护设施;7.矿井地面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走廊内带式输送机甲烷传感器设置在滚筒后方30米处,未设置在滚筒上方;8.11701运输巷带式输送机配电点采用螺纹钢设置局部接地极;9.煤矿职工王万权未取得煤矿探放水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于2024年4月7日中班、4月10日中班在11702运输巷进行探放水作业;10.2024年7月1日至现场检查时,煤矿未每天对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超速保护进行检查试验
给予警告,责令煤矿停产整顿5天(整顿思想、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元整(¥1,320,000.00)
13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08-02
5
云煤安监一罚﹝2024﹞18004号
1.煤矿提供虚假资料:煤矿涌水量观测台账记载2024年1月3日、13日毛建飞入井观测涌水量,2024年1月23日夏敏入井观测涌水量,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发现毛建飞2024年1月3日、13日未入井,夏敏2024年1月23日未入井;2.煤矿采用单轨吊车运输,没有防止淋水侵蚀轨道的措施:现场检查时,11701备采工作面回风巷K0+100M处、11601综采工作面回风巷K0+90M处单轨吊轨道均遭受淋水,轨道锈蚀;3.2024年3月24日,地面变电所10KV大坪煤业专线进线断路器I号线倒闸操作无工作票;4.煤矿在用的2种型号的高压电缆(型号:MYJV22-8.7/10KV和MYPTJ-8.7/10KV)2023年未做泄漏试验;5.+1814M运输石门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未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入井线缆在主斜井入井口处无防雷措施;7.116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机载甲烷传感器未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
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2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4-04-19
6
云﹝富﹞煤安罚﹝2023﹞161009号
煤矿井下一般隐患
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
210000.00元
曲靖市富源县能源局
2023-11-13
7
云煤安监一罚﹝2023﹞18022号
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煤矿瓦斯检查班报手册记载11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2023年9月12日早班安全员为杨信,经调查核实,杨信未取得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操作证;大坪煤矿二号井探放水钻孔验收小票记载2023年8月28日中班张汉友在117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施工探放水钻孔,经调查核实,张汉友未取得煤矿探放水作业操作证;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值班员李爱国、赵右均未取得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操作证;2.煤矿提供虚假资料:11601回风巷穿层抽放钻孔施工记录牌板记载2023年8月12日杨长春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经调查核实,杨长春当天未入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报告记载2023年5月30日中央水泵房2号水泵9时17分开启,9时21分关闭,3号水泵9时22分开启,9时27分关闭,查中央水泵房2号、3号水泵开停传感器运行记录显示2023年5月30日2号水泵9时17分11秒开启,10时21分09秒关闭,3号水泵9时17分11秒开启,9时17分14秒关闭;3.2023年9月7日11601综采工作面上隅角T0甲烷传感器故障,更换的新甲烷传感器使用前未调校;4.煤矿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板:《116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综采工作面端头采用端头液压支架进行支护,现场检查时,上端头采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
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2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09-21
8
云﹝富﹞煤安罚﹝2023﹞161007号
煤矿井下一般隐患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
60000.00元
曲靖市富源县能源局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