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宜佳乐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建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23MAEKW5TJ9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五三村一社(金泽广场十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5〕138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4月28日从临泽县王静干鲜调味品店购进了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色)75克,共计付款7.5元,购进时未查验经营店资质,也未索取进货票据。当事人购进上述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色)后,于2025年6月份开始在加工制作熟凉面时添加使用。2025年7月2日当事人使用筷子蘸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色)混合在水中加工制作熟凉面18斤,其中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抽取熟凉面样品1.2kg。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检验,检验项目柠檬黄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0894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7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现场送达了熟凉面《检验报告》(No:XBJ25620723790832854)、《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No:XBJ25620723790832854)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向经营者李淑兰告知了熟凉面的检验结果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及期限,当事人现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也未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我局调查核实,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涉嫌犯罪,于2025年8月29日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临泽县公安局。2025年9月4日,临泽县公安局向我局出具临公(治)立告〔2025〕10013号《立案告知书》,决定立案。2025年11月4日,我局收到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临检刑行意〔2025〕22号)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我局办理。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6月份至2025年7月2日添加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色)加工制作了50斤的熟凉面,加工制作的熟凉面是在各镇赶集时销售,销售价格每份8元,每份大概1斤,食品安全抽样2kg。至执法人员2025年7月29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添加复配食品添加剂(柠檬色)加工的熟凉面已经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400元,共获取违法所得400元。经执法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当事人近2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核实,当事人近2年内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对临泽县宜佳乐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15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900元,大写壹仟玖佰元整。
1500.00元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