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雄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3MA2WREFHXW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华仑港湾8号楼2单元16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弋﹞城管﹝环保﹞普罚决﹝2025﹞1081号
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马塘中队于2025年7月10日晚间18时30分左右在例行的巡查中,当巡查到弋江区马塘街道港西村港西路旁时,发现该处有人驾驶绿色货运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共两辆车,车牌号码分别为皖B-23785、皖B-22837。两部车的雇佣方为芜湖雄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07-23
2
﹝镜﹞城管﹝市容﹞普罚决﹝2023﹞00003号
2023年4月7日,当事人车牌号为皖B55692车辆,在九华中路无当天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违规运输建筑垃圾。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
10000.00元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