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果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4F0ENR3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永丰社区华西农商城28栋(湖北领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50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6月18日经本局核准成立,在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永丰社区华西农商城28栋(湖北领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内)从事新鲜蔬菜批发兼零售的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给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喜盈门分公司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No:A2025-03-J10020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3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雨市监移函〔2026〕2733号),并于2026年3月1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也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核查,2025年11月,当事人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一农户手中以3.5元/千克的价格购进“荷兰豆(食荚豌豆)”10千克,购货金额35元。该批“荷兰豆(食荚豌豆)”当事人以4.0元/千克的价格全部销售给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喜盈门分公司,销售金额40元。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40元,违法所得4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0元;
2、罚款2000元。两项合计2040元。
2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