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定区康红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阮永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822MA2YC80681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湖雷镇石坑村六组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湖)罚字〔2024〕3号
2024年9月25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永定区康红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常经营,经营场所墙上悬挂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在售的预包装食品:一、“海底捞”麻辣清油火锅底料二包,净含量220克/包,生产日期2023年9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二“海底捞”麻辣清油火锅底料二包,净含量220包/袋,生产日期2023年9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上述案涉预包装食品至检查之日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永市监湖强【2024】8号),2024年9月25日,经分管领导审批,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底捞”麻辣清油火锅底料四袋。 妥否,请领导审批。
罚款(18000元)
18000.00元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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