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红英种植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红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360430MA35HRA74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黄花镇东红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彭市监处罚﹝2026﹞8号
经查,彭泽县红英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5月,主要从事肥料销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中草药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彭泽县红英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方红在2019年4月注册成立了彭泽县桃红岭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已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136043013082),该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11月13日到期,到期后当事人没有续证,也未生产大米。彭泽县桃红岭米业有限公司的大米生产设备于2024年12月销售给我县繁荣米厂,尾款于2025年10月全部结清。当事人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饶超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了型号为6LN-20/15SFa的砻碾组合米机,次日安装在原彭泽县桃红岭米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并于2025年11月1日开始生产、销售大米,且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生产的大米主要销售给邻居或者朋友,无法提供生产大米的检测报告以及生产、销售记录。经询问,当事人无证生产的大米销售价格为5元/kg,查询当事人手机收款记录,2025年11月至案发当日,当事人无证生产的大米销售量为8袋计182kg,销售额为910元,结合我局现场检查的情况,当事人无证生产的大米生产量为22袋计532kg。
1.没收标识桃红香米包装袋90条、标识桃红岭稻花香包装袋110条、标识红英稻田香包装袋7000条;2.没收稻田香大米13袋(25kg/袋)、稻花香大米1袋(25kg/袋);3.没收违法所得910元;4.罚款10000元,共计10910元。
10000.00元
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