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吴师傅百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志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5UANPD6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内环南路725号附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字(2023)435号
经查明:永川区吴师傅百货经营部于2009年12月14日和2021年01月21日分别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25号从事食品经营、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等经营活动至今。
2023年05月30日,当事人在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9号(重庆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39-1-15蒋光乾个体工商户中,以17元/kg的价格购进老姜5kg,购进货值金额85元。当事人购进后,将其摆放在经营部门市内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05月30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人员会同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道,对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725号永川区吴师傅百货经营部待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3年05月30日,按照法定的抽样程序,依法进行抽样送检,样品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
2023年06月21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了老姜的《检验报告》(编号:№:2023-03CP051355),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3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06月25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并于当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同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老姜已销售完毕,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请复检,也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老姜5kg后,抽检机构样品购样3.07g(以24元/kg实行购买),抽样之后以24元/kg的价格,销售1.93kg,共计销售数量5kg,销售货值金额120元,从中获违法所得35元[(24元/kg-17元/kg)×5kg=35元]。
另查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未索取供货商销售该批次老姜合格的证明材料,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未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责令消除影响,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10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