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中平镇利安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玉玲 | 注册资本:5.0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22MA5MJ29023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中平镇谢官村委中朋村电商交易中心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象市监处罚〔2025〕69号
经查明, 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准的名称:象州县中平镇利安车行,经营场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中平镇谢官村委中朋村电商交易中心一楼,经营者:韦玉玲,经营场所面积约760平方米,系一家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电池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的个体工商户。
当事人在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采购票据及产品合格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4月19日从柳州市鱼峰区锐尘电动车经营部购进上述73辆雅迪电动自行车,购买时上述73辆雅迪电动自行车与合格证一致,当事人在市场上以85元每套的价格购买配件对上述73辆雅迪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加装,后摆放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待销售。截止案发,上述改装、加装后的73辆电动自行车均未对外销售。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责令当事人改正,处货值金额0.5倍的罚款共计47550元;
47550.00元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