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长吉兴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04MA4TBKQN9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岳麓大道369号岳麓易号嘉园1栋204号房-G22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6
(2024)湘0921民初2674号
长沙市岳麓区长吉兴食品商行
黄*
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新商市监处罚〔2024〕119号
“三养SAMYANG”超辣火鸡面商标系三养食品株式会社所有,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30)第30类:速食面;方便面;面条等,当事人经营的标称“三养SAMYANG”超辣火鸡面,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泉州中港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鉴别,“三养SANYANG”等商标的产品及商标标示、包装物经鉴定均为假冒产品,非“三养食品株式会社”生产,且冒用“三养食品株式会社”厂名、厂址,“三养食品株式会社”并未授权上述当事人生产或销售任何标有“三养SAMYANG”等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的产品、及商标标示、包装物。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1.没收、销毁标称“三养SAMYANG”三养超辣火鸡209箱;2.没收违法所得2645.61元;
3.处罚款56331.36元。共计罚没款58976.97元。给予警告处罚。
56331.36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05-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2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