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柒色时光网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月群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02MA1942E38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世福汇小区6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文综罚字﹝2025﹞009号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圆(2000元)整。
2000.00元
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06-20
2
(绥)文综罚字﹝2023﹞第002号
2023年5月2日13时09分至2023年14时21分,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杨龙(执法证号08120021007)、孟繁亮(执法证号08120021006)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绥化市北林区世福汇小区6号商服绥化市北林区柒色时光网咖店进行执法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中,共设有75台机器,22台机器有消费者上网。收银台内悬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02MA1942E38A)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231200200056),门口张贴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网咖25号机器的消费者杨令超(身份证号2*****************6),未满18周岁。
2023年5月11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编号为(绥)文综罚告字[2023]第002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告知其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截止2023年6月2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并接受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张月群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币叁仟圆(3000元)整
3000.00元
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