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海莲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5795195015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玉桥二期鑫桥路10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3
(2024)云7101行初17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良县人民政府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2
2021-11-01
(2021)云0125民初26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孙**
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宜良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7
2022-05-23
(2022)云0125执3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孙**、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4-24
2014-11-20
(2014)宜民初字第12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孔**与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4-22
2015-07-22
(2015)昆民一终字第3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戚**、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04-19
2015-03-20
(2015)宜民初字第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戚**与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1号
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水泵房水泵故障一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现查明2025年7月2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双随机监督执法中,在检查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进霆二期过程中,发现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宜良县匡远镇玉桥二期鑫桥路104号,法定代表人:杨海莲)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水泵房水泵故障一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该单位主动配合工作,积极整改,具备从轻处罚情节,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5]第022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宜消即字[2025]第0127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宜良县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宜良县农业银行温泉路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1000.00元
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