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爆街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智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00MA7GRXHP4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竹林湾村大屋垅湾27-1号(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34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美团上的店铺名称是“爆街小吃(盖饭·烧烤·炸鸡)”。该店铺上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名称是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爆街小吃店,证上标示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该店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到有效期后,当事人未办理相关的延续手续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另查明,当事人在美团店铺经营的“小牛肉串风味 (30串)/把”的售价是13.9元/30串,该商品在美团页面的描述为“主料-牛肉、辅料-孜然、口味-辣、制作方法-烤”。顾客在美团下单该商品后,当事人用采购的牛肉风味鸭肉串进行烤熟后,就售卖给顾客。当事人使用的牛肉风味鸭肉串的产品包装袋上标示的配料为鸭肉、生活饮用水、白砂糖、食用盐、香辛料、味精、食用玉米淀粉、鸡精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三聚磷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辣椒红)、牛肉香精。故当事人在美团店铺上对经营的“小牛肉串风味 (30串)/把”作虚假的宣传。...[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2.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