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晚风城市露营酒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4201MAD1FEEB0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建新南街1号悠方广场4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6
(2025)新4201民初78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塔城市晚风城市露营酒吧
宋**,杨**
塔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市监处罚〔2026〕26号
2026年1月1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塔城市晚风城市露营酒吧检查时,酒吧正常营业。
经查,该酒吧门口粘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于2025年11月30日00:06分,当事人未查验顾客“恩某6542012009********”、“叶某6542242009********”、“常某6542012008********”、“岳某6542012009********”、“金某6542012008********”(塔城市公安局二工镇派出所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查询确认了身份信息)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允许5名未成年人携带抖音团购劵(88元24瓶)进酒吧消费,并饮用“卢森”纯生啤酒。以上人员在公安执法人员核实为未成年人后,责令5人离开了酒吧。当事人退还未成年人消费的88元,以上计货值金额88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销售的“卢森”纯生啤酒购进价**元/件(1件24瓶)、销售价**元/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
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2
塔市市监处罚〔2025〕77号
当事人经营的塔城市晚风城市露营酒吧于2025年5月25日凌晨2点35分,接纳两名未成年人江某某、16岁、身份证号:654201200*******和伊某某、16岁、身份证号:654201200*******(塔城市公安局二工镇派出所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查询确认了身份信息)携带抖音团购劵进入酒吧饮酒,酒吧工作人员未查验以上2人身份,向二人上24瓶纯生(卢森)啤酒,消费金额为99元,由于公安执法人员核实为未成年人后,责令2人离开酒吧;2025年7月12日23:18时,塔城市公安局二工镇派出所执法人员在出警过程中检查当事人经营的酒吧,有未成年人李某、16岁、654201200*******,严某某、13岁、654201201202*******在塔城市晚风城市露营酒吧。以上未成年人当日被塔城市公安局民警检查时发现,未成年人李某跟5名成年人一起进入酒吧,由成年人购买的酒水。严某某在抖音团购活动中购买86元24瓶纯生啤酒,159元24瓶动力今宵新动力苏打酒,共消费245元。塔城市公安局二工镇派出所执法人员通过手机APP查询确认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后,当事人立即退还未成年人严某某654201201*******消费剩余费用160元。以上计货值金额344元,违法所得184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84元;三、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