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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县达兴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廷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32MA6H04K52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三都县三合街道都江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2023]080317号
2022年6月3日,当事人“三都县达兴便利店”与姓李的送货上门供应商购进一批“云南白药”牙膏(100克/支进货30支,180克/支进货20支)存放在其经营场所待售,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云南白药”牙膏(100克/支)有19支,“云南白药”(180克/支)有9支;“云南白药”(100克/支)进价12元/支,售价15元,销售4支,其他的送人了;“云南白药”(180克/支)18元每支,售价25元/支,销售5支,其他的送人了;总的销售额是185元,涉案金额为510元。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具《鉴定书》鉴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标有“云南白药”字样及图形的牙膏为假冒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属商标侵权行为。当事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进货票据和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本案对照商标侵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投诉材料1份,证明案件的来源。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图片4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事实。 证据三:2023年3月28日,投诉人提供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云南白药”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商标所有权许可使用人的资质。 证据四:2023年3月28日,“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被授权人的被授权合法情况和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 证据五:《三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三市监强制﹝2023﹞1201号,证明现场扣押当事人销售的“云南白药”牙膏的数量。 证据六:2023年4月6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证据七:2023年4月6日对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事实。 证据八:“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诉书》、《鉴定书》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涉案商品为假冒商标商品作出的鉴定结论。
罚款0.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元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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