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8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圣文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22796829809R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国防公路旁)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14
(2022)桂0122民初1号
劳务合同纠纷
青**
吴**,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1
2023-08-30
(2023)桂0923民初36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众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594.36元
民事案件
2
2023-09-22
2023-08-02
(2023)鲁0302民初297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华力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9-22
2023-07-04
(2023)鲁0302民初29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华力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075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9-22
2023-08-02
(2023)鲁0302民初297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华力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075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3-17
2022-02-11
(2022)桂0122民初1号
劳务合同纠纷
青**、吴**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09
2021-05-25
(2021)桂0122民初2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省三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20
2021-08-02
(2021)桂01民终803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省三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4-04-17
2014-04-17
(2013)武民一初字第1632号
劳动争议
原告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马**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5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环执罚字﹝2025﹞17号
根据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交办问题线索,2025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行政相对人编号为DA001的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粉尘)自动监测数据在2025年6月15日18:10至6月18日9:59期间均为0,异常超过48小时。经进一步核实,行政相对人在6月15日点火升温窑炉时,配套联网的颗粒物(粉尘)自动监测设备因故障未同步运行,行政相对人作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发现问题后既未通知设备运维单位上门检修,也未安装使用备用设备或采取手工监测方式对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直至6月18日被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检查发现。行政相对人于6月19日10:32恢复上述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四)污染物排放期间,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停运超过48小时无法恢复正常运行,且未安装使用备用设备或者采取手工监测方式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进行判定,行政相对人构成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一)现场检查(勘察)情况:2025年7月10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在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勘察平面图1份;2025年8月19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在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 (二)调查询问笔录:2025年7月10日、11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对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3份。(三)影像证据:2025年7月10日、8月19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在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制作的现场照片证据9张。(四)书证:1.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人):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2.广西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维护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提供单位(人):广西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运维人员。3.排污许可证正本及副本(节选)各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4.《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EMS)比对验收报告》复印件(节选)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5.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均值日报表打印件4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南宁市生态环境局。6.完全抽取法CEMS日常巡检记录表复印件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7.故障检修记录表及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异常自行维护记录表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8.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台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9.南宁市武鸣生态环境局《限期整改通知书》和送达回证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南宁市武鸣生态环境局。10.《环保整改报告》原件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责任公司。11.《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2025 年南宁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南环字〔2025〕12号)复印件1份,提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提供单位:南宁市生态环境局。12.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2份。
30038.00元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15
2
南环执罚字﹝2023﹞25号
1、现场对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国防路旁的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由该公司副总经理潘墨海陪同检查,主要经营内墙砖的生产、销售工作。2、该公司有1条隧道密,生产时有烟气产生,烟气经过收集后由鼓风机送往脱硫塔经过加碱脱硫+喷淋除尘后,通过 38 米高的烟图排放。3、经现场查阅该公司材料,该公司于2007年1月4日取得《关于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公司生产内墙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的批复》 (武环建(2007)1号),于2009 年1月22 日取得《关于广西新奥美瓷业有限公司生产内墙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核准意见》(武环验(2009)2 号),于2021年11月0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50122796829809R001V4、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料场的原料未能完全入库管理,有部分原料露天堆放,露天堆放的原料有彩条布进行遮盖,但遮盖不全面。5、现场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进行了拍照取证。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整(¥18438元整)
18438.00元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