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胜刚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德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1MAAC1H2X0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安大道368号附10号、11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字(2023)322号
经查:当事人大足区胜刚餐饮店系在我局辖区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12月,当事人从农贸市场游摊以7.00元的价格购进1瓶甜面酱(规格:400克/瓶,生产许可证:SC10350011808921,制造商:重庆市永川区傻儿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3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购进上述甜面酱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信息和食品合格证明,也无法提供进货单据。
当事人购进上述甜面酱用于店里制作包子等面食。2023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其厨房操作台上发现上述甜面酱已开封使用,经与现场人员共同核实上述甜面酱已过期,剩余甜面酱200克。
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上述甜面酱的使用记录以及作为食品原料制作包子等面食的销售记录,不能确定当事人在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制售包子等面食的销售数量及金额,办案机构根据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情况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3.50(7.00÷400×20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警告、没收违法财物、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