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学会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1MA3TC1X829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办事处八里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1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齐河县众邦物流有限公司,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刘**
鱼台县人民法院
3
2023-05-19
(2023)鲁0391民初1331号
追偿权纠纷
淄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陈**,张**,王**,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刘**,范**,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03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王进行;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5
2022-12-30
(2022)鲁0215民初141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57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28
2022-06-17
(2022)鲁0281民初69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临沂千源物流有限公司、白**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700202500302
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对其进行处罚
1000.00元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5
2
J370700202500220
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对其进行处罚
1000.00元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30
3
津交(总)罚(2025)10040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1-03
4
370281202401065
2024年10月24日 11时47分,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鲁US0786(黄色)号货车行驶至胶州市S311黄张路K11+880(山相家南红绿灯东50米)西向东卡口处的S311(双向)K11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监测设备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车货总重54.000吨,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实际载荷超过限定标准5.000吨,超限率10.20%,执法人员对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该车该次运输状态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车该次运输属于违法超限运输。经调查认定,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鲁US0786(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无其他陈述申辩,对处罚无异议。证据材料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检定证书、询问笔录。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8
5
370281202401066
2024年10月27日 12时36分,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鲁US0786(黄色)号货车行驶至胶州市S311黄张路K11+880(山相家南红绿灯东50米)西向东卡口处的S311(双向)K11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监测设备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车货总重55.800吨,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实际载荷超过限定标准6.800吨,超限率13.88%,执法人员对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该车该次运输状态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车该次运输属于违法超限运输。经调查认定,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鲁US0786(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无其他陈述申辩,对处罚无异议。证据材料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检定证书、询问笔录。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8
6
J370281202400456
2024年11月07日 09时21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南外环与福州路南300米对鲁PX5567(黄色)鲁BD7X3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韩明春(执法证号:****)、高敏(执法证号:****)现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贺瑞驾驶鲁PX5567(黄色)鲁BD7X3超(其他)号车拉载海尔家电从胶州日日顺到山西太原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驾驶员贺瑞已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鲁PX5567(黄色)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鲁BD7X3超(其他)号车车属单位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该车无《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经调查,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无其他陈述申辩,对处罚无异议。证据材料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照片、交通执法录像。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7
7
J371721202400461
2024年11月03日 09时12分,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105线728公里750米处对吴献礼驾驶的豫PT3662(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鲁BB8W1超(其他)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吴绍****、张金升****向吴献礼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检查发现:吴献礼驾驶的豫PT3662(黄色)、鲁BB8W1超(其他),现运输的(冰箱),从山东省淄博市运输到安徽省阜阳市,本次运费3500元。经当事人协助执法人员共同测量该车车货总高度为4.25米(几何超限)。吴献礼当场无陈述、申辩意见。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03
8
J370285202400337
2024-10-15 08:30,莱西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莱西市泰光路与阳青路路口对李正伦驾驶的鲁BSQ73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友滨、高卫东向李正伦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李正伦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正伦驾驶鲁BSQ73挂(黄色)从福建到莱西市姜山镇运输胶液货物。经查:该车鲁BSQ73挂(黄色)行驶证标注车属单位为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未能提供鲁BSQ73挂(黄色)号车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或其它有效证明,初步网查该车所属单位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调查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属实。证据:现场笔录、照片、视频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9
2024永交罚决字第0353号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案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贰仟伍佰元
2500.00元
永年区交通运输局
2024-09-29
10
J370283202400278
2024年08月21日 16时13分,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平度市柳州路与深圳路处对路红其驾驶的冀EN7426(黄色)/鲁BW64Z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潘强强、谭竹兵现场向路红其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路红其驾驶冀EN7426(黄色)号车牵引的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鲁BW64Z超(其他)号车,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经调查: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青岛联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无陈述、申辩内容,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