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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百世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武林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NTY1H3M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杜鹃路8号南宁综合保税出口加工产业园D2栋厂房五层5-13号(南宁综合保税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24
2020-08-20
(2020)辽1302民初2586号
运输合同纠纷
梁**与百世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百世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友关知字(2021)1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友关知字[2021]0165号当事人姓名/名称:南宁市百世物流有限公司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海关编码450166001C法定代表人:陈璟辉住址/地址:南宁市杜鹃路8号南宁综合保税出口加工产业园D2栋厂房5层5-13号(南宁综合保税区)你(单位)于2021年8月16日,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提运单号:XSL20081402,,其中有皮带及包装盒共16件,价值人民币2560元。经查,发现上述货物标有“GUCCI”标识。古乔古希股份公司认为标有“GUCCI”标识的货物属于侵犯其“GUCCI”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我关经调查,认为你(单位)出口的行李箱上使用的“GUCCI”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GUCCI”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你(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84元
38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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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友关知字(2021)1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友关知字[2021]192号当事人姓名/名称:南宁市百世物流有限公司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NTY1H3M法定代表人:陈璟辉住址/地址:南宁市杜鹃路8号南宁综合保税出口加工产业园D2栋厂房5层5-13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当事人于2020年8月6日,以跨境电商9610贸易方式向友谊关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提运单号:JINLIAN-0803TH-003、JINLIAN-0803TH-007,其中有牛仔裤11件,价值人民币1760元;牛仔裤54件,价值人民币3240元;牛仔裤60件,价值人民币3600元。海关经查验,发现上述货物分别标有“GUCCI”、“BALENCIAGA”、“AXARMANIEXCHANGE”标识。古乔古希股份公司、巴黎世家、GIORGIOARMANIS.P.A.GIORGIOARMANIS.P.A.认为上述货物分别属于侵犯其“GUCCI"“BALENCIAGA”“A|XARMANIEXCHANGE”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音箱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GUCCI”、“BALENCIAGA”、“A|XARMANIEXCHANGE”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430元
4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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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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