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雷 | 注册资本:9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227582949B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八一西路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09
2016-12-13
(2016)青2801民初122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陶** 租赁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54211.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2-14
2016-12-13
(2016)青2801民初122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陶** 租赁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54211.00元
民事案件
3
2016-05-12
2016-05-12
(2015)格民初第1627号
修理合同纠纷
原告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若羌玛恩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理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格市监处罚〔2025〕23号
2024年1月9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谭雷转接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法将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开始从事汽车修理、机械零件、润滑油销售等业务。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8日,当事人从张家车、曾祥俊、曾丽美、郭涛(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另案处理)处以4升装100元/桶、1升装25元/桶的价格,共花费41800元购进涉嫌侵犯注册商标“嘉实多”的“磁护”、“极护”机油。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当事人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查获并扣押了当事人购进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嘉实多”的机油,共计599桶(其中:规格型号为极护0W-40的139桶、规格型号为极护0W-20的4桶、规格型号为极护5W-30的13桶、规格型号为磁护5W-40的124桶、规格型号为磁护5W-30的96桶,净含量均为4升;规格型号为极护5W-30的48桶、规格型号为极护0W-40的127桶、规格型号为极护0W-20的12桶、规格型号为磁护5W-30的36桶,净含量均为1升)。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29日期间,当事人以每桶(4升装,四桶1升装算作一桶4升装)400元至550元的价格陆续向张伟、刘得成、唐青君等消费者出售上述标有“嘉实多”的机油11桶,销售金额共计4850元(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以900元的价格向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两桶4升的“嘉实多”磁护机油,售价为450元/桶;2024年4月22日,当事人以600元的价格向市档案局销售了一桶4升的“嘉实多”磁护机油、一桶1升的“嘉实多”磁护机油,售价分别为480元/桶、120元/桶;2024年4月29日,当事人以1650元的价格向格尔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销售了三桶4升“嘉实多”极护机油,售价为550元/桶;2024年5月23日,当事人以800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唐青君销售了二桶4升“嘉实多”磁护机油,售价为400元/桶;2024年5月29日,当事人以900元的价格向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了二桶4升“嘉实多”磁护机油,售价为450元/桶)。
2024年6月18日,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出具《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鉴定聘请书(副本)》(酒公肃公(森)鉴聘字〔2024〕10035号),委托“Castrol”、“嘉实多”注册图形商标被授权人嘉实多(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对谭雷所持有的“嘉实多”牌机油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及价格进行鉴定,经被授权人嘉实多(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鉴定,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所销售的上述产品是侵犯“Castrol”、“嘉实多”注册图形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对当事人格尔木市西部进口汽配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91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91000.00元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