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恒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月英 | 注册资本:2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MA073ABN5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产业功能园区后排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08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
2024-11-13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3
2024-10-18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4
2024-08-27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5
2024-08-15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6
2023-12-20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7
2023-12-06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宝)罚﹝2025﹞01247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天津恒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道路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该企业所属车辆津C81590于2025年6月12日因超载超限运输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截止2025年10月15日该企业货运车辆总数为2辆,在2025年6月12日1个年统计周期内超限运输车辆1辆,超限运输车辆比例达50%,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违法事实成立,天津恒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决定给予责令天津恒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津交(宝)罚〔2025〕01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进行停业整顿,整顿期限为2025年10月16日10天。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新增运输业务,并提交整改报告至宝坻区交通局。的行政处罚。
-元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