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荆州区新适纪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兵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3MA49KCMN2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荆州区荆西村二组(西环路10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区市监处罚〔2026〕12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销售活动。2025年12月18日,我局接到《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函》荆市监移【2025】179号,称当事人销售的“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批号:8174362,商品规格:20mg*28s,系假药。涉案药品生产厂家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经查询,2024年4月11日,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晖致制药(大连)有限公司。 另查明,涉案药品系当事人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所属APP平台采购,采购数量为1盒,进货单价为156.40元/盒。采购过程中当事人索取了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该批次药品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等相关材料。购进后当事人以158元的价格将涉案药品销售,违法所得158元。我局进行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向患者发送短信进行药品召回,因涉案药品已被患者服用完毕,已无法召回。...[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在药品采购与销售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义务,以及保存购销记录,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不知道涉案药品是假药,且积极配合我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之规定。经我局研究,拟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58元,上缴国库。
0.00元
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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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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