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大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永会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5MA2CDTTL8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洞霄宫村汪家埠9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08
(2024)浙0110民初87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代**,杭州临安大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4-03-12
(2024)浙0110民初14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杭州临安大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代**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320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监控发现,2025年11月2日8时34分,当事人杭州临安大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浙A8Y016重型自卸货车从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东段(NK2+840-NK5+397.771)项目工地装载一车盾构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约19立方米砂石料),倾倒到余杭街道竹园村浙江锦秋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作为混凝土原材料,且倾倒的建筑垃圾(砂石料)已被搅拌站使用,无整改条件。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东段(NK2+840-NK5+397.771)项目工地在案发时未办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15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3-04
2
杭路政罚〔2025〕401220
2025年10月16日22时20分,杭州临安大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永会驾驶本公司所有的浙A8Y016重型自卸货车(4轴)行经舟南线 0K+1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杭州航达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77.0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6.04吨。杭州临安大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已自行完成了超限部分货物的卸载。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零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6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