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衡阳市石鼓区金旺厨具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金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07MA4Q361QX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司前街27号第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市监行处字〔2023〕55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份购进了2台佛山华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山鹰(图形商标)”牌家用燃气炉具(型号规格:JZY-TD07)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进货价为46元/台,销售价为56元/台。2023年9月26日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RJ2023-603《检验报告》,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论:经检验,结构的一般要求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依据《2023年湖南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2023年10月18日,本局将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并对销售不合格“蓝山鹰(图形商标)”牌家用燃气炉具(型号规格:JZY-TD07)的违法事实进行了确认。至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在检验期间将“蓝山鹰(图形商标)”牌家用燃气炉具(型号规格:JZY-TD07)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12元,共获利20元。
经研究决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 2、罚款人民币180元。 以上两项合计罚没款200元整。
180.00元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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