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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虎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陆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3MAC858M80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沙西路18号1幢3A01-6、3A01-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51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5年8月9日,当事人施工的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杭政储出【20xx】xx号地块开发项目使用8辆重型自卸货车外运工程渣土(余泥),运到德清县某某镇某某村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场地里进行了倾倒。上述8辆车次已办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施工项目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消纳场地已办理消纳场地登记备案,总共消纳工程渣土体积约112立方米,质量约184吨,当事人消纳工程渣土的场地不属《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备案处置场所。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1、通过浙里办扫描二维码缴款;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输入缴款单号进行缴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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